(2)罚款

(3)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劝诫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4个发票作废雷区一定不要踩

1.免征点附近大量作废发票!

很多企业不小心一个季度开了9万多,季度末一看傻眼了,因为超过9万就要全额缴纳嘛!

疯狂作废记账甚至几十张发票,下个月再重新开发票给下家!

2.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

什么都不服,就服税务的大数据比对!

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这些都是比对的重点。

什么情况,作废的和重开的一样?

你当开发票是玩游戏啊!

税务肯定要预警,挂个电话问问什么情况!

3.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临界点作废发票!

很多人害怕一般纳税人,于是各种手段逃避成为一般纳税人,等到马上达标的时候,就开始疯狂作废,以低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你们知道吗,这些小伎俩,税务只需要设置一个预警指标就可以。

4.突然大额作废发票!

一般一家企业尤其是比较稳定的企业,发票作废情况是比较少的。如果突然一家企业某个月大额作废发票,税务很可能怀疑企业有可能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所以,开发票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大额作废需小心!

发票作废你就扔啦?别大意

发票作废你就扔啦?别大意

一发票不是优惠券,作废后不是扔了就行了

❶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主要的是在开票体系里报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报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体系里作废了,这才叫实在的作废,就可以不必上税了。

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即是非有必要的了。假如单位有报废章,盖报废章看起来规范点,假如单位没有报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报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主要,必定不能丢失),留单位备查。

❷ 作废发票有必要是当月的发票,假如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体系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法冲掉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持回收的原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才干进行红字发票打印。开具的红字发票不予交付受票人,与回收的原发票联一同张贴,作废、红字发票验销时,交税务机关查看。

由以上可见,发票不是你想废想废就能废,这是有一套完整的流程的,假如不按流程就事,作废的不是发票,而是你。

二那么,啥导致发票报废的呢?

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

开具过错

销货退回

出售折让

效劳中止

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

隐瞒收入

出售方违规报废,接票方虚列本钱

涉嫌虚开发票等

三税务机关的查办方法

暂且不说上门查看的事项,只给你说说大数据下的监控,你就理解你的做法是如此的不明智:

❶同一笔出售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而且在起征点范围必然归入危险扫描要点,记住是系统自动提醒哦,还不是人为分析!

❷如今发票基本上归入增值税发票办理新体系啦,知道比对么?无论你是一张还是两张,你这边作废系统立刻就有提示!再发个协查函,你懂的!

❸还有你不可能知道税负预警值是多少;你以为天衣无缝,其实漏洞百出。

违规作废发票承当的结果

1.补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

3.罚款

4.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通常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通常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作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景象,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报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一起具有以下景象: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越出售方开票当月;

2.出售方未抄税而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许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自查自纠非正常作废发票

(一)恶意隐瞒收入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纳税人通过将已开具发票作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发票开具金额降入免征额以下,从而达到不上税的目的。

1.免征额附近大量作废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原小规模免征额为月10万或季度30万,现小规模免征额调高到月15万或季度45万。

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就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这样不想引起税局的注意都难。

税漫君了解到,有多家公司因在临界点作废发票被税局稽查。

2.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只要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税务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纳税人为了享受小规模优惠,人为的作废发票以控制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以后再这样操作,小心被税局秋后算账!

(二)恶意串通作废发票

恶意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即销售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开具的部分发票(未收回发票联),接票方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偷税目的。

(三)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

一般来说,企业作废发票属于偶尔情况。但是突然在某个时段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很难不让税务引起怀疑,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恶意调整销售税少缴税款的行为。

(四)重开发票和作废发票一模一样

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这些项目都是税务机关比对的重点。

同一笔业务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你有问题”这个问题还用去想吗?

什么情况下发票可以作废?

01、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公司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有三条: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02、普通发票作废

因开具错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等原因,需要作废发票的。

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普通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03、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作废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发票的情形: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及发票填开错误等原因,需要作废代开的增值税发票

作废条件:

1)作废发票日期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作废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提示:符合作废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作废并收回已开具的发票,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回。

总结: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

(1)开具错误

(2)销货退回

(3)销售折让

(4)服务中止等

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

(1)恶意隐匿收入,少交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

(2)销售方与购买方恶意串通,开票方违规作废发票(未收回原发票),受票方虚列成本,造成偷税。

(3)涉嫌虚开发票等

本文由财税早读原创整理发布,素材来源:税乎网、财务第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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